习近平总书记强调:“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和发扬好的作风,既严以修身、严以用权、严以律己,又谋事要实、创业要实、做人要实”。这指明了党员干部的修身之本、为政之道,为加强作风建设提供了指南,是践行群众路线的基本遵循。党的十八大以来,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一系列新要求。作为纪检监察干部,更要严格践行“三严三实”,做称职的纪检监察干部。
当前,腐败现象依然多发,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。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,一定要带头发扬“严”的精神和“实”的作风,始终怀揣对党负责、对人民负责的态度,急群众之所急,想群众之所想,敢于担当,迎难而上,坚持“老虎”“苍蝇”一起打,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。
一是要提高认识,与党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性。反腐倡廉是党中央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,作为纪检监察干部,必须不打折扣地坚决贯彻党中央的部署,全面准确地学习、掌握上级反腐倡廉的有关要求精神,提高认识,把握要点,把思想集中到贯彻上级精神、集中精力抓好反腐倡廉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上来,确保思想有高度,行动有准则,责任有落实,工作有成效,为切实履行职责、严格“三严三实”提供有力保障。
二是要树立正确的岗位意识和价值取向。要不断深化纪检监察干部的岗位意识和责任意识,时刻牢记“党的忠诚卫士,干部群众的贴心人”的职责定位和“可亲、可敬、可信、可爱”的形象定位,不断深化纪检监察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,并将其内化为自觉行动,增强奉献意识,以民为重,以德为先,不为杂念所扰,不为亲情所困,不为私利所动。
三是要真正做到“打铁还需自身硬”。全面有效履行纪检监察工作职责,建设一流的队伍是关键。坚持党要管党、从严治党的要求,才能把严的意识立起来、严的规矩建起来、严的风气树起来。也只有这样,才可以保证队伍的纯洁性,才能维护党的肌体健康。“忠诚可靠、服务人民、刚正不阿、秉公执纪”,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纪检监察队伍的检验标准,不仅可以激发干部自我完善的内在动力,也可以让纪检干部主动提升自我。
四是要“常怀畏惧之心,常思贪欲之害,常观前车之鉴,常闻警世之言”,“吾日三省吾身”,强化自我约束,保持清醒头脑,不做出格之事。做到“为人避事平生耻”,谋其政、担其责,要敢于负责,敢于碰硬;做到在政策原则上毫不动摇,在惩贪反腐上毫不留情,在维护党员群众利益上毫不马虎。牢记“勿以善小而不为,勿以恶小而为之”,从自身做起,从点滴做起,从现在做起,时时处处检点自己的言行,把清廉、清正、清白的行为体现在日常工作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。
五是要“用公心明察,用真心善察,用苦心严察,用虚心自察,用清心廉察”为人生信条,守修养之责,从自身做起,从点滴做起,践修养之行。坚持内束其心,外束其身,自我控制,自我管理和自我监督。以培养正确的地位观为重点,不断强化岗位意识,不在迎来送往中乐此不疲,不在灯红酒绿中流连忘返,不在升官发财中煞费苦心,不在文山会海中虚度光阴。要自觉主动发现问题、思考问题、解决问题,以求真务实的工作追求,以不掺水分的业绩,以忠实于党和人民的行动赢得群众拥护。
六是要坚决防止和解决“灯下黑”的问题。不受制约和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,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天然的“避风港”,纪检监察干部也不具备天生的“免疫力”,要时常自警、自醒、自戒,不断修正自身,培养良好的职业、道德情操,在腐蚀与反腐蚀的严峻考验面前,纪检监察干部更要始终做到心存敬畏、常怀戒惧,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。
七是要坚持“以德为先、以和为贵、以廉为荣”。以德为先,就是要坚守“四德”。即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、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,做到遵纪守法、爱岗敬业、勤俭持家、正直宽容。以和为贵,就是要正确处理好“三种关系”。即正确处理内与外、上与下、左与右之间的关系,营造和谐环境,提升人格魅力,形成工作合力,做到思想同心、目标同向、行动同步。以廉为荣,就是要做到“四慎”。即慎权、慎微、慎独、慎友,时刻绷紧廉政之弦,做到警钟常鸣;始终保持共产党人清正廉洁之政治本色。立身不忘做人之本,为政不移公仆之心,用权不谋一己之利。